
城市亮化照明中的公共照明包括三個相互依存的因素中的一個或多個:完整的功能照明、美化照明和旨在實現一定氣氛的照明。直到現在,許多城市仍然只提供功能性照明,以加強對乘客和行人的安全和行為,但天黑后很少照亮為了吸引游客而設計的。比較好的是,亮化燈具廠家在人們的意識中,要想提高城市的美化度,夜景亮化工程要占很大一部分。走進一個精心設計的燈飾廣場或觀看使用建筑或裝飾雕塑的泛光照明,我們很可能會贊美與大氣的形式非凡能力的照明和顯示功能的重要性。
夜景亮化工程系統技術發展并不是建立在夜景亮化工程設計原理進行基礎之上的。白天,物體被陽光直接照射,或從天空或兩者兼而有之。其效果是由光之間的相互作用,以強調所有特征和陰影連續變化。關鍵是要確定特性其最吸引人的地方,并且其有效性由照明增強。
夜景亮化工程在白天對場地進行調查可以確定對特定目標的主要觀看位置和觀看方向。之后要對改觀看方向的照明效果進行最優化處理,避免干擾光線的產生。同時也要注意每種觀看角度的相對重要性,以便在照明設計時建立不同的強調等級。
在過去,夜景亮化工程經常被放置相對遠的位置。但目前的趨勢是將夜景亮化工程控制系統可以盡量的靠近。其理由是:
①照明控制效果不拘于平面且更加顯著。當人走旁邊的時候,可以減少眩光。
②更夜景亮化工程的投射光(即,那些被照射物體之間的距離的)環境光溢出到更多(用于高功率投影一般為30%)。
對被照物體的照明系統不存在一個正確的光的合成的概念。根據所選擇的元素,顏色和亮度完全取決于設計者的表達。而通過不斷變化的顏色和亮度信息進行的動態照明也是一個如此。
夜景亮化工程對于顏色的使用來說,我們周圍的世界都是在一直變化著的。時間,天氣,氣候等等這些因素都是覺得我們能不能在某個特定的時段感受到某一個景色。有時也會因看到某種色彩聯想到對白天一天的感受。這就是通過夜晚泛光照明工程達到“布置場景”的作用。